为做好课题查新服务,保证查新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特拟定以下注意事项:
1、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前来本查新站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或是项目组成员。
2、用户应明确待查新课题类型,查新课题主要分为立项查新和成果查新两类,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要求用户具体说明查新的目的。
3、用户应明确查新范围(分为国内查新、国外查新、国内外查新)。
4、用户必须认真填写查新委托协议书,填写时请注意:
(1)查新项目名称一般不得超过36个汉字。
(2)委托人信息中包括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或传真及E-mail。
(3)认真填写待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一栏。查新点主要是指研究的主要内容、关键技术参数或指标、科学技术特征、技术路线、工艺、组方、发明点、应用范围等方面,以及查新委托人自我判断的新颖性,空间不够时可加附页。
(4)检索词一类中,除国内查新外,都需要详细提供中、英文主题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等)、专利号等,查新人员根据用户提供的主题词进行复核后确定。
5、成果查新用户务必须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待查新课题(或发明)的技术资料及参考文献。(如研究工作报告、(总结)技术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用户报告、鉴定证书及查新委托人已发表的与待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全文复印件)。上述资料在查新机构处理查新事务中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是查新结论的主要依据。务请用户如实提供,查新人员将负责上述资料的保密工作。如用户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本机构有权拒绝接受该查新委托,如因用户提供资料不实,造成查新失误的,本机构概不负责。
6、为使查新取得最佳效果,请用户与查新人员密切配合,详细介绍待查新课题的技术背景,与查新人员进行充分畅通的交流;但查新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动,不得向查新人员施加任何倾向性影响。
7、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制定:最终查新结论不影响查新费用。
8、查新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按照《科技查新规范》要求,为确保查新工作的质量,一般需要7-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请用户安排好委托时间。
9、查新工作是一项受法律规范约束和保护的工作,用户对所有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负有责任,本机构对查新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负有责任。用户对查新结论或过程持有异意,请在一周内将意见和材料提交本机构,要求本机构对查新报告重新复核。